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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峰镇一件事办事服务指南

 

 

 

 

 

 

 

 

 

 

 

 

日峰镇人民政府

 

 

 


目录

出生户口一件事 

一、出生登记 

二、购房入户 

三、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四、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 

五、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就业创业一件事 

六、《就业创业证》申领 

七、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八、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结婚生育一件事 

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十一、婚姻状况变更、更正 

十二、生育津贴支付 

社会保障一件事 

十三、社会保障卡申领 

十四、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十五、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十六、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十七、高龄津贴 

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件事 

十八、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九、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十一、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十二、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成立食品小作坊一件事 

二十三、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二十四、食品小作坊延续登记 

二十六、食品小作坊补证登记 

二十七、食品小作坊注销登记




出生户口一件事

一、出生登记

一、事项名称

出生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十九条。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材料齐全;

(二)婴儿出生后未申报户口;

(三)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四、办理材料

婴儿出生登记表、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或自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京川大道196(黎川县公安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67204

监督方式:0794-7528066


二、购房入户

一、事项名称

购房入户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

三、申请条件

(一)在县(市)城区及所辖建制镇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公民,本人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

(二)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公民,本人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城镇落户。

四、办理材料

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公房证明或租住房租赁合同)、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或自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京川大道196(黎川县公安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67204

监督方式:0794-7528066


三、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一、事项名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51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或自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4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京川大道196(黎川县公安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8066

监督方式:0794-7528066


四、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

一、事项名称

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51号)第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地户籍的公民;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信息登记项目变更的。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已过期的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实人认证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或自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4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京川大道196(黎川县公安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67204

监督方式:0794-7528066


五、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事项名称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51号)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实人认证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自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京川大道196(黎川县公安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8066

监督方式:0794-7528066


就业创业一件事

六、《就业创业证》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

二、设定依据

《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一条。

《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第二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在当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又失业的

(八)用人单位招用

(九)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两寸彩照、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就业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号(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538

监督方式:0794-7121900


七、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941号)第四条。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第九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实施江西省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0号)第四条。

三、申请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办理材料

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选择其一)或毕业证书、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转账至银行卡内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号(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550

监督方式:0794-7121900


八、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二、设定依据

《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第七条。

《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第七条。

《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第九条。

《国务院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第三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4号)全文。

三、申请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二)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上述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反担保人身份证(担保方式选择反担保身份证时必要)、抵、质押物资料(担保方式选择抵、质押物时必要)、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电话联系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号(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538

监督方式:0794-7121900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第二条。

《国务院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三)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疫情期间);

(六)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捕渔民。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提供)、员工工资支付凭证(企业提供)、进货单(个体工商户提供)、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个体工商户提供)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发放至银行卡内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号(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538

监督方式:0794-7121900


结婚生育一件事

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一、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三、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四、办理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照片、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军官证或士兵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死亡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发证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黎河大道106号(黎川县民政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715

监督方式:0794-7522713


十一、婚姻状况变更、更正

一、事项名称

婚姻状况变更、更正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一百零六条。

三、申请条件

婚姻状态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或自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京川大道196号(黎川县公安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67204

监督方式:0794-7528066


十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三、申请条件

符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的,予以办理。

四、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发放到个人银行卡内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750

监督方式:0794-7121750


社会保障一件事

十三、社会保障卡申领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申领

二、设定依据

《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第四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全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第二点。

三、申请条件

未申领社保卡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证件照、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号(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715

监督方式:0794-7121900


十四、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设定依据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

三、受理条件

符合领取医疗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

四、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江西省医疗救助申请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转账至银行卡内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状元路216号(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121750

监督方式:0794-7121750


十五、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一、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二、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保条件。

四、办理材料

书面申请书、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一卡通账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将低保金打入申请人一卡通账户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黎河大道106号(黎川县民政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755

监督方式:0794-7522713


十六、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一、事项名称

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1815号)第五条。

三、受理条件

(一)无偿服务对象:具有本县户籍且居住在城区内的“三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家庭收入)老人;空巢、高龄中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百岁老人。

(二)低偿服务对象:失能且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老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中的特困老年人。

(三)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四、办理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发放至银行卡内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黎河大道106号(黎川县民政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66295

监督方式:0794-7522713


十七、高龄津贴

一、事项名称

高龄津贴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塞班岛官方网站_塞班岛娱乐平台-【唯一官方】@进一步加强江西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凡持有本县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长寿补贴。

四、办理材料

高龄老人补贴申报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黎河大道106号(黎川县民政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66295

监督方式:0794-7522713


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件事

十八、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文件、食品经营场所外设置的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布局图、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16678


十九、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16678


二十一、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第三十五条。

三、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16678


二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文件、食品经营场所外设置的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布局图、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16678


二十二、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三、申请条件

(一)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

(二)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三)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四)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登录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查看办理结果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16678


成立食品小作坊一件事

二十三、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1612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五)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

(六)从业人员7人以下。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需要提交)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22153


二十四、食品小作坊延续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延续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第二十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五)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

(六)从业人员7人以下。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明、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需要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要提交)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22153

 

二十五、食品小作坊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1612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第二十条。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五)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

(六)从业人员7人以下。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明、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需要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要提交)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22153


二十六、食品小作坊补证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补证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第二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补办的登记证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五)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四、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补发申请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需要提交)、损毁的《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或县级以上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22153


二十七、食品小作坊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一)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终止食品生产,申请注销的;

(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三)食品小作坊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四)食品小作坊登记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依法被吊销的;

(五)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场所不存在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小作坊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请书、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需要提交)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黎川县日峰路287号(市场监管局日峰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4-7522153

监督方式:0794-752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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