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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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经过不懈努力,建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问:人人都离不开养老的问题,“年轻缴社保、晚年有保障”也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能和大家介绍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不同吗?
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以国家法律为保障的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和商业保险在性质、目的、参保方式、保障水平、资金来源、风险承担和监管机构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
首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旨在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其保障水平相对较为稳定和统一。
第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风险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
二、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哪几种?
答: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个险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类型,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个险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其缴费和待遇的确定方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所不同,但总体原则也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以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可能会有一些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调整与变化。
三、问:请介绍一下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办理流程。
目前社保经办都是一窗办理的,企业经办人员可到窗口或者线上服务大厅完成各项业务经办。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现场办理。(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复印件。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对经办人的授权书(加盖公章)。5、企业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现场或者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如现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也可通过登录支付宝“赣服通”,按照相关提示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
四、目前,大家都非常关注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请介绍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缴城镇职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按照当前养老保险征缴政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可以补缴的,就是在企业工作的职工,应缴未缴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申请补缴,对于这种情况,需要用人单位或职工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凭相应文书可直接向我社保中心稽核部门申请办理补缴业务。
如用人单位和职工无法提供上述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的,也可以向我社保中心稽核部门提供能证明补缴期间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佐证材料(比如:工资发放流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申请办理。
因提供的佐证材料不充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有争议等情形导致不能准确认定劳动关系的,我社保中心不予受理补缴业务。
五、热点问题
1、吴先生:“你好,我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某公司上班,并该公司未给我参保,现在想申请补缴该上班期间社保要怎么办?”
答:您的情况属于应缴未缴。在用人单位上过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以申请补缴。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到社保中心稽核股申请。
2、王女士:“我1964年4月出生,首次于2011年4月参加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4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55岁时,累计已缴费96个月(8年),未满15年,往后再缴5年,到2024年4月累计已缴费156个月(13年)仍不满15年,现在想补缴怎么补?”
答:您的情况符合以下条件:1.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已连续延长缴费5年。您应尽早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必须在本年度内缴清,跨年就不能补缴。
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黎川社保中心对社会各界朋友长期以来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社保中心全体职工将积极进取,不断探索,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社保服务。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有关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0794-7121486,也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大家!